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银保监会信托监管部主任赖秀福表示,在当前制约我国家族信托发展的障碍中,税收是一个现实因素。为此,他将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提交一份“关于完善我国家族信托税收政策的建议”。
什么是家族信托?
家族信托是一种信托机构受个人或家族的委托,代为管理、处置家庭财产的财产管理方式,以实现富人的财富规划及传承目标,最早出现在长达25年经济繁荣期(1982年到2007年,被称为美国第二个镀金年代)后的美国。家族信托,资产的所有权与收益权相分离,富人一旦把资产委托给信托公司打理,该资产的所有权就不再归他本人,但相应的收益依然根据他的意愿收取和分配。富人如果离婚分家产、意外死亡或被人追债,这笔钱都将独立存在,不受影响。 家族信托能够更好地帮助高净值人群规划"财富传承",也逐渐被中国富豪认可。
家族信托与税收的关系? 家族信托和税收有何关系? 根据《中国经营报》显示,2018年,至少20家港股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新设立或将股权转让给家族信托,其中15家系在港上市的国内企业,包括小米集团、龙湖集团、周黑鸭、达利食品、旭辉控股、中国教育、南方通信等,相关信托计划所控制股权市值约为285亿美元。转让给家族信托无非是一个创造财富,守护财富,传承财富的过程,在大陆现有税务法规框架下,近亲属之间的生前赠与,基本上免税,无论是房产还是股权。目前,家族信托作为避免高额遗产税、实现资产隔离的热门工具,扮演着家族财富“看门人”的角色。
家族信托目前的问题?
一、法律方面 1、信托财产的登记制度尚不健全 2、《信托法》未就股权资产的管理作出明确规定 3、信托财产所有权归属不明 4、约束受托人的法律不健全 5、委托人权利不明确 二、税务方面 1、征管无法可依 2、信托税收制度尚不完善 3、重复征税现象严重 4、税费成本高
两会对家族信托的提案? 两会关于家族 laingh信托la的提? 他在这份建议中指出,居民财富既包括静态维度下的实物资产和金融资产、企业股权等虚拟资产,也包括动态维度下的财富积累、传承和外溢。当前,随着市场经济发展逐步深入,“储蓄+房产”的传统财富管理方式已不能适应形势需要,财富管理将迎来专业化、信托化时代。他表示,“家族信托是基于信托关系的综合性财富管理工具,兼具财富结构优化、正向积累、安全传承和合理流动功能,可以有效满足高收入和较高收入家庭的财产保护、运作和传承等需求。同时,在我国大力发展家族信托,还有助于避免高净值人群出于境外投资、财富传承、税收筹划等目的,将财富转移至境外设立离岸家族信托的做法,将国民财富留在国内。”
赖秀福指出,在当前制约我国家族信托发展的障碍中,税收是一个现实因素。我国税务实践中对信托业务课税并无特殊规则,仍然使用一般经济活动的税收规则,将信托财产过户“视同交易”。特别是对于家族信托,其受益人通常为本人、子女、父母等家庭成员,应当视同直系亲属赠与、继承等方式予以免税,但实务中“视同交易”加大了居民设立家族信托的税收负担。与国内相比,全球大约有50个国家和地区提供不同形式的离岸家族信托业务税收优惠,吸引全球高净值人群及其家庭财富。此外,《慈善法》第54条明确的慈善信托税收优惠政策尚未落地,居民设立家族慈善信托无法获得与慈善捐赠同等的税收优惠。
来源:中国金融新闻网 对此他提出三点建议,以完善我国家族信托税收政策。 第一,探索建立符合我国特点的信托税制。 一是明确家族信托下的财产转移视同继承或赠与。 建议尽快明确对于受益人为子女、父母等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的家族信托,信托财产转移和收益分配视同继承或赠与,按照业务实质课税。二是研究符合我国特点的信托税制。借鉴信托税制国际经验,明确信托税收原则和政策,为家族信托业务丰富发展提供税制保障。三是探索家族信托税收优惠试点。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等自贸区建设,借鉴国际财富管理中心建设经验,明确税收优惠政策,探索境内离岸信托试点,吸引境内外财富参与国家经济建设,提升财富管理的国际竞争力。 第二,发挥税收政策引导作用。 一是建议落实慈善信托税收优惠政策 准予委托人在计算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置入慈善信托部分。二是研究适当予以税收优惠,鼓励居民选择在境内设立家族信托,鼓励信托公司增加家族信托业务供给,促进居民财富有效管理,向社会资本有效转化。 第三,完善配套机制和实践基础。 一是完善信托法律环境。 建议修订《信托法》,落实《民法典》有关规定,细化信托财产转移、登记、受益权确权等相关法律和司法实践,为进一步完善信托税制提供依据。二是完善相关配套机制。推动建立信托财产登记制度,提升信托受益权透明度,为落实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提供便利。三是丰富信托实践基础。引导信托公司顺应财富管理时代需要,加强家庭财富管理能力建设,培育践行良好信托文化,以高质量供给激发需求,创造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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