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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放红利股息代扣个人收入调节税征管问题请示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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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taxhu.com?m=article&f=view&id=7857
发文单位: 上海市税务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放红利股息代扣个人收入调节税征管问题请示的批复
发文日期: 1992-02-18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放红利股息代扣个人收入调节税征管问题请示的批复

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放红利股息代扣个人收入调节税征管问题请示的批复
  全文有效
  1992-02-18
  关于息关对红所批交节在STAQ系统从事交易的人员必须是系统注册交易员或持有公司授权书的交易员。
  一、注册交易员资格的取得:
  1.资格
  没有因经济原因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的记录严格遵守系统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取得STAQ资格证书
  2.具有上述资格的交易员,经其所在公司申报, 市场管理部审查并报系统执委会核准,成为系统注册交易员。
  二、公司注册交易员的更改和注销:
  公司可随时向市场管理部提交申请, 要求更改或注销该公司的注册交易员。
  三、注册交易员资格的吊销:
  注册交易员严重违反系统规定, 系统执委会有权吊销其注册交易员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得申请成为STAQ系统注册交易员。
  四、公司如遇特殊情况,可向市场管理部出具授权书, 授权某人代表该公司在STAQ系统内从事交易。受到STAQ系统处罚者不在授权之列。授权书有效期一般不应超过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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