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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政策] 无 | 贵州省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推进情况通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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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czt.guizhou.gov.cn/zwgk/zfxxgk/fdzdgknr/zcfg/zcjd/201812/t20181221_64827463.html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文件名: 贵州省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推进情况通报稿
发文日期: 2018-12-2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贵州省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

推进情况通报稿

省财政厅厅长 晏婉萍

(2018年12月20日)

各位领导、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6〕24号)印发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工作,围绕脱贫攻坚目标,把握政策机遇,创新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整合试点,为集中财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了有力支撑。2017年,贵州省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在中央考核中获得优秀。2018年,各贫困县进一步推进整合试点工作,扩大整合资金规模,提高资金使用管理效率,增强资金的脱贫成效。截至第三季度末,省财政下达至贫困县纳入统筹整合范围内资金共计286亿元,贫困县计划整合相关涉农资金279.32亿元,已整合261.69亿元,已完成支出123.93亿元。

一、主要工作措施

第一,明确“四项”政策,规范推进试点。一是明确试点范围。明确2016年在50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开展试点,2017年扩大到包括连片特困地区县在内的66个贫困县。二是明确资金整合范围。在中央层面确定的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资金基础上,把省级财政与中央所对应的省级专项资金全部纳入。三是明确资金使用方向。按照中央和省的政策规定,统筹整合后的财政涉农资金必须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安排使用。四是明确资金使用管理。指导试点县编制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制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对统筹整合的所有资金进行统一规范管理。

第二,下放“三项”权限,支持县级统筹。按照财政涉农资金权限下放要求,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将纳入统筹整合试点的中央和省级财政涉农资金安排使用权、项目审批权、资金管理权完全下放到试点县,由贫困县自行安排,自主使用。

第三,完善“四项”措施,强化指导监督。一是落实省负总责要求。由省财政厅会同省扶贫办对试点县上报的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实施方案进行会审,指导试点县修改完善整合实施方案。二是确保投入只增不减。明确规定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资金,用于贫困县的资金增幅不低于该项资金平均增幅。三是修订省级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完善部分纳入统筹整合的省级涉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限制统筹整合的条款予以修改或取消。四是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充分发挥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的资金监管作用,把管好用好扶贫资金作为重要任务,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

第四,开展“五项”重点工作,强力推进整合试点。一是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选择整合资金量大、脱贫攻坚任务重的正安、务川等13个试点县作为省级重点指导县,支持鼓励试点示范县先行先试。二是开展政策培训。通过省委组织部“新时代学习大讲堂”、省财政厅专题研讨班等讲解试点政策,交流工作经验。三是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我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解读、发布,共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四是强化绩效考评。将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纳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对各地整合试点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同时,印发《贵州省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绩效评价及目标考核办法(试行)》,对省级部门参与整合、贫困县统筹整合情况进行综合性考核与评价。五是坚持公开公示。要求试点县加大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力度,在本地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公开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和资金管理办法。

二、取得的成效

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为贫困县因地制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了有力支撑,取得了不错的工作成效。

第一,创新了财政扶贫资金投入格局。整合试点政策鼓励贫困县将相关涉农资金“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有效扩宽了脱贫攻坚投入来源,形成了“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将资金投向脱贫攻坚中最急需而县级又无力解决的地方,补齐贫困县扶贫开发工作中的各项短板,有效解决了“县级最知道自己哪疼,却无法开方抓药”问题。

第二,提高了扶贫项目安排实施效率。整合试点工作启动以来,贫困县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编制年度整合资金方案,统筹谋划实施县级扶贫项目,“一根指挥棒”安排部署全县“一盘棋”,改变了过去各主管部门“各自为政”“埋头蛮干”的情况,有效避免了因缺乏统筹导致的“上马项目不一定是最短板”及“好钢没有用到刀刃上”等问题,提高了项目安排准确度和脱贫攻坚成效。

第三,激发了贫困县的内生动力。整合试点政策打破了过去财政资金“专款专用”“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的管理模式,将相关涉农资金的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至县,由贫困县围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产发展两大方向支出使用,是用来“打酱油”还是“买醋”由贫困县自己说了算,最大程度放权给贫困县,以此激发贫困县的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

第四,强化了相关涉农资金的监督管理。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贫困县在获得更大资金管理使用权利的同时,也肩负起了更大的资金监管责任。整合试点政策的落脚点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放权并不代表“一放了之”“放任不管”,而是在加大公告公示力度的同时,改部门单独考评为部门联动考评,指导督促贫困县制定管理办法,对统筹整合的所有资金进行统一规范管理,并由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依据资金管理办法,组织项目验收、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中央和省级也会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成效进行考核。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会同省扶贫办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坚持问题导向,继续细化政策措施,进一步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各项工作,支持贫困县按期打赢脱贫攻坚战。

介绍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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