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请问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资助范围是什么?资助标准是多少?
答:一、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资助范围是:在校寄宿的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对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少数民族和移民地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经济困难家庭就读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复原退伍军人就读子女优先进行资助。该资助覆盖面(即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贫困面)原则上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寄宿生人数的70%比例确定。
二、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资助标准为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