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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3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印发了《贵州省基础教育质量提升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本《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是贯彻落实中央精神,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举措。现就本《办法》作如下政策解读:
一、《办法》出台的相关背景情况
为切实规范和加强基础教育质量提升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我省基础教育事业发展,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省财政厅会同省教育厅制定了《贵州省基础教育质量提升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二、《办法》的主要框架及重点内容
《办法》共二十五条,主要包括制定依据、资金使用范围、资金分配与拨付、资金申报、资金管理和绩效评价、资金监督检查、执行时间等。
《办法》明确基础教育质量提升专项补助资金是由省财政设立,通过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统筹用于全省基础教育事业发展、提高基础教育内涵和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的资金。
《办法》规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支持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及校外教育、支持普通高中教育发展、开展基础教育内涵质量提升、学校管理等相关研究及成果推广。同时,《办法》对专项资金严禁使用范围作了详细规定。
三、《办法》出台的意义
《办法》出台的意义:一是确保专项资金规范、安全和高效使用;二是明确补助资金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由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按职责分工共同管理,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根据各地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预算执行监控;三是明确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执行期限,强调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评价结果运用。
2020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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