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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税务局 榆林市医疗保障局 榆税发〔2021〕13号 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税务局 榆林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特殊人群医保参保缴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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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税务局 榆林市医疗保障局
文件编号: 榆税发〔2021〕13号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税务局 榆林市医疗保障局 榆税发〔2021〕13号 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税务局 榆林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特殊人群医保参保缴费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1-01-28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税务局 榆林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税务局 榆林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特殊人群医保参保缴费的通知
榆税发〔2021〕13号


  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税务局 榆林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特殊人群医保参保缴费的通知
  榆税发〔2021〕13号
  全文有效
  2021.1.28
  各县(市、区)税务局、医疗保障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特殊人群医保参保缴费的通知》(陕税发〔2021〕3号)转发你们,请结合《榆林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榆林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业务经办流程(试行)的通知》(榆医保发〔2020〕160号)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特殊人群医保参保缴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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