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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8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深化不动产登记+税收业务“全城通办”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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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6 10:00: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文件编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8号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8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深化不动产登记+税收业务“全城通办”的通告
发文日期: 2020-11-2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深化不动产登记+税收业务“全城通办”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8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深化不动产登记+税收业务“全城通办”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8号
  全文有效
  2020.11.20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和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化协调联动,从2020年11月30日起在广州市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和黄埔区范围内实行不动产登记+税收业务“全城通办”;2020年12月31日前全市推行不动产登记+税收业务“全城通办”,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业务范围
  国有土地上存量房转移登记+税收业务:存量房转移登记、析产登记、赠与登记等。
  二、预约规则
  为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申请人排队等候时间,“全城通办”业务实行“网上预约申请为主、现场申请为辅”申请模式,除申请人年龄65周岁以上、身体残疾行动不便、现役(退役)军人、持境外身份证件四类情形外,其余均需网上预约办理。
  企业之间非住宅转移登记等仍维持原来不需预约的规则。
  三、办理指引
  (一)材料清单。申请人可在“广州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查询获取具体材料清单(路径:办事大厅-办事指南-办事指引-办理指引)。
  (二)预约方式。申请人可在“广州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路径:办事大厅-服务事项-我要预约)。
  (三)办理机构地址及时间。申请人可在“广州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查询(路径:办事大厅-办事指南-登记机构地址)。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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