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03
  • Tax100会员 27965
查看: 411|回复: 0

财关税〔2016〕63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小汽车进口环节消费税的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8310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8310
2020-5-28 12:02: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hebei.chinatax.gov.cn/hbsw/sszc/zxwj/201805/t20180509_1738865.html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财关税〔2016〕63号
文件名: 财关税〔2016〕63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小汽车进口环节消费税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6年11月30日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海关总署:
  为了引导合理消费,调节收入分配,促进节能减排,经国务院批准,对小汽车进口环节消费税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对我国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外国驻华机构及人员、非居民常住人员、政府间协议规定等应税(消费税)进口自用,且完税价格130万元及以上的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按照生产(进口)环节税率和零售环节税率(10%)加总计算,由海关代征。具体税目见附件。
  本通知自2016年12月1日起执行。
  附件:小汽车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11月30日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