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428
  • Tax100会员 28026
查看: 690|回复: 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新地税函[2002]464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石油企业一线职工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9415
2020-8-7 12: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新地税函[2002]464号
文件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新地税函[2002]464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石油企业一线职工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
发文日期: 2002-11-27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石油企业一线职工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
新地税函[2002]464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石油企业一线职工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
  新地税函[2002]464号
  全文有效
  2002.11.27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统一我区石油系统职工补贴津贴收入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新地税四字〔1999〕005号)对我区一线作业的职工范围进行了明确界定,要求县级主管税务机关以扣缴户为单位对一线作业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强化监管,加强稽查,确保个人所得税扣缴入库。
   2、对非一线职工取得的各项津贴补贴(不包括目前政策允许税前扣除的津贴补贴),一律并入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