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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湖北人社局 黄劳社发[2005]21号 关于印发《黄石市创建信用社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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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湖北人社局
文件编号: 黄劳社发[2005]21号
文件名: 湖北人社局 黄劳社发[2005]21号 关于印发《黄石市创建信用社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5-06-23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湖北人社局
关于印发《黄石市创建信用社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劳社发[2005]21号


  大冶市、阳新县、城市各区(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局、劳动人事局),财政局,经委,人民银行支行:
  2004年(60)号省长办公会议纪要,确定我市为创建信用社区试点城市。为进一步做好试点工作,经今年4月8日全市再就业工作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决定在我市部分城区中条件较为成熟的社区先行开展试点工作。现将试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市(县)、城区组织街道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做好信用社区的推荐和审定工作。并将拟推荐的信用社区于6月30日前报市劳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黄石市创建信用社区实施方案。
  2、黄石市信用社区推荐表
  附件一
  黄石市创建信用社区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市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扩大我市小额担保贷款发放规模,方便广大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鼓励更多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现就创建信用社区试点工作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试点信用社区创建的依据、目的
  创建信用社区主要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银发[2004]51号)文件精神,目的是发挥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作用,建立社区信用担保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为下岗失业人员创业提供方便。今年率先在全市每个城区中的2-3个社区进行试点,待取得经验后,再进一步推广。
  二、信用社区创建条件
  1、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总体素质较高,个人信誉良好,原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下岗失业人员到期还款付息率达100%。
  2、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达标,社区就业专职工作人员素质较好,政策水平较高,业务能力较强。
  3、社区积极向下岗失业人员推荐创业项目,组织参加创业培训,能扶持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且有明显效果。
  4、社区领导班子责任心强,个人信誉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试点信用社区评定办法
  1、各街道应比照信用社区创建条件,积极组织所辖社区开展信用社区创建自荐活动,6月30日前各街道至少要向市劳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一个候选信用社区。
  2、市劳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人民银行、担保公司等部门(单位)对街道推荐的候选信用社区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如下:
  (1)对候选信用社区有关信用情况进行考核、评定。
  (2)对候选信用社区就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定。
  3、经市劳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从每个街道推荐的候选信用社区中确定1个信用社区。
  4、市劳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单位)与确定的信用社区签订信用担保协议,授予"信用社区"匾牌。
  5、协助担保公司和贷款银行督促贷款人按期偿还本息。
  四、申请小额贷款信用担保的基本条件
  1、小额贷款申请人系社区内常住人口,系本市国有或集体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并持有《再就业优惠证》。
  2、申请人信誉良好,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3、申请人有创业所需生产经营场所,有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五、信用社区工作管理职责
  (一)社区
  1、组织申请贷款人参加创业培训,培训合格并选定创业项目后,及时向担保公司进行推荐,与申请人签署信用担保承诺书。
  2、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具体负责信用担保的审查和上报。
  3、定期了解申请人家庭状况、住址、联系方式、诚信等异动情况,并及时反馈至担保公司和贷款银行。
  4、建立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档案,一人一档。
  (二)担保公司
  1、审核信用社区提供的小额贷款申请人资格及贷款申请是否符合条件,并向银行推荐贷款和承诺担保。
  2、会同承办银行对申请人进行贷款前调查和贷款扶持项目运作情况的跟踪调查,掌握动态变化。如经营项目有风险的,及时会同银行采取措施,确保贷款的安全归还。
  3、与财政、银行等有关部门对信用担保贷款呆帐损失进行审核认定并上报。
  4、采取多种形式扩充担保资金来源,满足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需求,同时积极探索大额担保贷款的管理办法,推动多层次、多形式的再就业。
  (三)承办银行
  1、对于信用社区提供信用担保和市担保公司承诺的信用担保贷款,及时足额地将贷款发放到申请人手中。
  2、会同担保公司对小额贷款申请人进行贷前贷后调查,建立已获得贷款的创业人员个人资信档案,定期进行资信调查。
  3、扩大试点社区的小额担保贷款倍数,对信用程度高、创业工作做得好的试点社区,小额担保贷款扩大到五倍。
  4、按季提出小额贷款财政贴息申请。
  5、对出现的呆坏帐损失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四)市、区劳动保障部门
  1、对社区专干进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操作程序的培训辅导。
  2、组织创建信用社区的评审、认定和年审。
  3、协调有关部门(单位)之间信用担保工作。
  4、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信用社区和担保人进行检查。
  六、工作要求
  1、将信用社区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完成情况和成功率作为考核信用社区工作的重要指标,社区负责人要提高信用社区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认识,加强管理,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2、市劳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对信用社区的信用情况进行核实评估,信用担保贷款不良率达到20%时,应停止该信用社区信用担保资格,并通报相关部门(单位)。
  3、信用社区要加强创业过程的跟踪调查、指导和服务,要每月与借款人联系一次,掌握借款人资金使用和经营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创业成功,降低贷款风险。要做好相关记录,每月据实以报表形式向担保公司和承办银行汇报借款人情况和借款使用情况。
  4、要提高信用担保贷款透明度,对已经社区核实评估的项目要在信用担保前,要在本社区进行公示,及时掌握群众反映的真实情况和问题。
  5、信用社区应充分利用社区工作人员对本社区情况熟悉的特点,对诚信度好、有技术专长的下岗失业人员,主动上门讲解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积极鼓励和支持下岗失业人员通过小额担保贷款实现自主创业和再就业。
  6、信用社区要积极配合劳动保障部门的创业培训,为下岗失业人员寻找合适的创业项目,特别要注重解决大龄、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就业问题,要协助做好创业选项和信用担保贷款的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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