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人社局
武汉市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暂行办法
武人社发[2017]79号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化学工业区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为引导企业参保职工提高技能水平和职业转换能力,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和稳定就业作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 40号)和《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34号)34号),制定了《武汉市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汉市财政局
2017年12月20日
附件:武汉市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暂行办法.rar(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