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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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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
文件编号: |
宁地税发[2005]26号 |
文件名: |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宁地税发[2005]26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 |
发文日期: |
2005-02-02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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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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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四海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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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
宁地税发[2005]26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
宁地税发[2005]26号
全文有效
2005.02.02
各市、县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地税局各征收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转发给你们,对 2005年1月份已按原办法计算征收了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的个人所得税,可改按新办法计算征收,对多征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予以退库,或在以后月份交纳个人所得税时抵顶。请一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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