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802
  • Tax100会员 33489
查看: 993|回复: 0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甘国税函发[2003]321号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7257
2020-8-6 13:06: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文件编号: 甘国税函发[2003]321号
文件名: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甘国税函发[2003]321号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3-12-3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甘国税函发[2003]321号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甘国税函发[2003]321号
  全文有效
  各市、州、地国家税务局,矿区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3]55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文件中第七条 “新办的货物运输单位的所得税”仅指由地方税务局代开运输发票时按3.3%的征收率即时征收的所得税,不涉及新办企业征管范围的问题。自开票新办运输企业的所得税均由国税部门管理。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