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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地方税务局 成地税函[2004]377号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3年度军用特种车辆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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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8-4 13:42: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成地税函[2004]377号
文件名: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 成地税函[2004]377号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3年度军用特种车辆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4-12-08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3年度军用特种车辆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的通知的通知
成地税函[2004]377号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3年度军用特种车辆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的通知的通知
  成地税函[2004]377号
  全文有效
  成华区、金牛区、锦江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3年度军用特种车辆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的通知的通知》(川地税发〔2004〕118号)转发你们,请依照执行,并于2005年1月25日前将应予兑征或抵减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具体数额上报市局。
  附件: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3年度军用特种车辆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的通知的通知(略)
  二○○四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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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377号文件  发表于 2020-8-24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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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8-24 11:40:24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 成地税函[2004]377号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3年度军用特种车辆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的通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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