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四川昊鑫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等18户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的批复
川国税函[2010]145号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四川昊鑫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等18户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的批复
川国税函[2010]145号
全文有效
2010年5月31日
成都、攀枝花、德阳、绵阳、沪州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成都锦江区国家税务局等单位上报的四川昊鑫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等18户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的请示(锦国税发[2010]43号、锦国税发[2010]66号、成高国税发[2010]31号、金牛国税发[2010]50号、成华国税发[2010]66号、金牛国税发[2010]25号、成华国税发[2010]65号、成青羊国税发[2010]15号、龙国税发[2010]57号、龙国税发[2010]52号、成青羊国税发[2010]10号、新国税发[2010]30号、新都国税发[2010]48号、金牛国税发[2010]48号、攀国税直发[2010]9号、江国税发[2010]19号、绵高国税发[2010]20号、沪龙国税发[2010]8号)。经审查,上述企业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2]47号)和《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国税函[2002]162号)规定,同意从2009-2010年度起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税务机关如发现企业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税收优惠条件,应取消其享受的税收优惠,并相应追缴税款。
此复。
附件: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企业名单
成都:
1、四川昊鑫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2、四川新希望乳业有限公司华西分公司
3、成都世纪源通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4、四川港宏斯巴鲁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5、成都翼虎守护押运中心
6、成都远见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7、成都人才有限责任公司
8、成都锦泰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9、四川成都成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10、四川安逸连锁酒店有限公司
11、成都市新筑混凝土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12、成都三和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3、成都海通车桥有限公司
攀枝花:
14、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德阳:
15、德阳思远重工有限公司
16、中江吉峰农机贸易有限公司
绵阳:
17、四川日普精化有限公司
沪州:
18、沪州建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