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农业委员会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报送2013年度种畜禽进口免税计划的通知
成农[2012]64号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报送2013年度种畜禽进口免税计划的通知
成农[2012]64号
全文有效
2012年11月16日
各区(市)县农村发展(畜牧)局:
根据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报送2013年度种畜禽进口免税计划的通知》(川畜食函[2012]419号)精神,现对2013年度种畜禽进口计划进行统计,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种畜禽进口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进口的种畜禽是与畜牧业生产密切相关,进口后用于饲养以获得各种畜禽产品的种畜禽,不得用于度假村或俱乐部等高档消费场所(不申请进口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的除外);进口种畜禽具体类别为:种马、种牛、种猪、种绵羊、种山羊、种鸡、其他种禽、其他种用动物、种用禽蛋、种牛精液、其他动物精液、种用胚胎、其他种用遗传物质;符合农业部种用畜禽遗传资源进口审批的条件要求。
二、各地要依照种畜禽进口基本条件,对各个种畜禽场进行种畜禽进口需求摸底,审核、确认进口企业的资质、进口种畜禽的最终用途以及申请数量合理性等事项,严格核准其进口数量,并于2012年11月27日前,将本地2013年种畜禽进口计划汇总上报市农委畜牧兽医处(申报表附后)。
三、对于没有申报2013年种畜禽进口计划的企业,省畜牧食品局原则上不受理其进口申请。
联系 人:蒋伯川 联系电话:61883559
电子邮箱:nmjxs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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