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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税务局、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税务局、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缴纳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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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8-4 12: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税务局、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税务局、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税务局、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缴纳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告
发文日期: 2019-08-3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税务局、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税务局、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缴纳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税务局、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缴纳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税务局、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
  全文有效
  2019.8.30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规定,自2019年9月1日起,攀枝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缴费规定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为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按年缴费,以自然年度为一个保险责任周期(统筹年度),所缴保险费在医保待遇生效后不予退还。
  缴费档次
  根据国家规定和我市经济发展水平,设定两档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学生儿童统一按第一档标准缴费,按第二档标准享受医疗待遇。成年居民(以户为单位),任选一档缴费档次参保缴费,并按所选缴费档次享受该档医疗待遇,多缴费多享受待遇。一档缴费标准为250元,二档缴费标准为400元。
  缴费渠道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划转工作是关系百姓切身利益和社会民生福祉的重大事项,为确保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方便、快捷、规范、高效的服务,我市特开通以下缴费渠道。
  (一)银行代收(代扣)渠道
  (1)银行批扣
  城乡居民缴费人通过我市确定的各银行网点(含柜面、网银手机银行APP)签订社保费扣款协议并同时选择批扣档次,并在签约银行卡上缴存相对应的缴费金额,税务部门根据缴费人所选档次在当年10月、11月进行批扣。
  (2)银行代收
  城乡居民缴费人通过我市确定的商业银行渠道(含柜面、网银手机银行APP、金融服务车、银行自助终端、各金融延伸服务点等)查询个人信息、选择缴费标准,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二)第三方代收渠道
  (1)学校、幼儿园代收
  学校、幼儿园在校学生可通过所在学校、幼儿园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2)乡镇街道、社区(村)及政府(人社、医保部门)设立的代收服务点
  城乡居民缴费人可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乡镇街道、社区(村)及政府(人社、医保部门)设立的代收服务点签订三方协议,选择缴费标准,进行银行批扣或通过代收方式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三)税务渠道
  (1)税务端非接触式渠道
  城乡居民缴费人通过税务端非接触式渠道(电子税务局、“天府e税”APP、“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自助终端)验证个人信息,签订扣款协议,选择缴费标准,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2)税务大厅
  城乡居民缴费人可直接在办税服务厅选择缴费标准后刷卡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或签订扣款协议,选择缴费标准,进行银行批扣。
  困难居民特殊缴费
  (1)由县(区)扶贫开发部门认定全额资助参保缴费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医疗保障扶贫的相关政策规定由财政部门按一档(低挡)缴费标准予以全额资助(含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个人不缴费;
  (2)由县(区)民政、残联部门认定全额资助参保缴费的城乡低保和残疾居民,按攀人社发〔2017〕488号文规定的资助标准由医保和残联部门予以全额资助,个人不缴费。
  (3)由县(区)民政、残联部门认定部分资助参保缴费的困难群体,资助资金由医保和残联部门按攀人社发〔2017〕488号文的规定予以资助,个人只缴纳应由个人负担的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费。
  缴费确认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收将全面推行电子票据,缴费人缴费成功后及时进行缴费确认。缴费人采用银行批扣方式缴费的,批扣成功后预留的手机号会接收到缴费信息;采用银行代收方式缴费的,银行提供电子缴费凭证;采用乡镇街道、社区(村)及政府(人社、医保部门)设立的代收服务点代收方式缴费的,代收单位提供《社会保险费缴款凭证(代收专用)》。采用银行代收(代扣)缴费方式因报账确需纸质缴费凭据的,可在税务机关汇缴费款后在电子税务局开具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或到就近的税务办税大厅开具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
  我市将全面推行城乡居民通过各商业银行手机APP进行自主缴费或代他人缴费。例如缴费人采用天府银行手机APP缴费:下载手机APP注册成功后,选择“社会保险费”模块,输入缴费人姓名、证件号码,选择缴费档次及支付方式(银行卡、微信、支付宝)即可完成社会保险费缴纳。缴费成功后,可以查看电子版《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
  咨询电话:
  东区税务局社保非税股:0812- 3559109、0812- 3559216
  政务中心社保窗口:0812-3378056
  西区税务局社保非税股:0812-5793181
  政务中心社保窗口:0812-5791181
  盐边税务局社保非税股:0812-8771522
  政务中心办税大厅社保专窗:0812-8651217
  仁和区税务局社保非税股:0812-2917236
  政务中心社保窗口:0812-2913730(与仁和民政局窗口公用)
  米易税务局社保非税股:0812-8174790
  税务大厅社保窗口:0812-8172196
  税务服务热线:12366 社保咨询热线: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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