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950
  • Tax100会员 32521
查看: 720|回复: 0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1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8376
2020-8-4 11:49: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文件编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1号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1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发文日期: 2019-08-2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1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1号
  全文有效
  2019.8.21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规定,经研究,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决定:全文废止《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存量房评估办法〉的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3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6号修订);废止《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优化房地产结构助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税收政策的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第2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6号修订)第二条第五项。
  特此公告。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的解读
  一、本《公告》出台的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精神,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工作,确保税收执法依据的合法、准确,制定本公告。
  二、本《公告》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全文废止《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存量房评估办法〉的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3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6号修订)。
  (二)废止《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优化房地产结构助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税收政策的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第2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6号修订))第二条第五项。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