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804
  • Tax100会员 33576
查看: 697|回复: 0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粤地税发[1997]134号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案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地税局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4万

主题

4万

帖子

4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2409
2020-8-3 13:03: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粤地税发[1997]134号
文件名: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粤地税发[1997]134号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案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地税局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日期: 1997-06-02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案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地税局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地税发[1997]134号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案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地税局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地税发[1997]134号
  全文有效
  各市、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案的通知》(国税发[1997]2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地税局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1997]2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
  根据总局和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地税征管改革工作实际,省局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抓住有利时机,开创我省地税征管改革的新局面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总局和省局的征管改革方案,对于加强我省地税征管改革工作的领导,确保改革的顺利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要迅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这两份重要文件,激发广大税务人员税收征管改革的自觉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要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协调关系,落实措施,为征管改革创造各种有利条件。一是要积极主动向当地党政请示汇报,说明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反映改革的艰巨性,争取当地党政在改革上、财力上、部门配合上的支持:二是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介和宣传方式,宣传改革的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为改革提供有力的社会舆论保障;三是要做好对广大纳税人的动员、辅导工作,消除纳税人顾虑和抵触情绪,引导纳税人积极参与征管改革,确保我省的税收征管改革工作有一个良好的开端。
  二、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征管改革的任务和措施根据全省征管改革的总体部署,今年的主要任务是完成试点单位市区(县城)的改革工作。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要将开展征管改革试点工作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来抓,各改革试点单位更要按照全省征管改革方案和总局《关于推进深化城市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克服各种困难,加大改革的力度,完善改革的措施,力争在年底前完成城市(县城)包括组织形式、征管模式、技术手段的顺利转换。同时,要认真领会总局《关于推进和深化农村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精神,总结城市(县城)改革的经验教训,积极探索下一步农村征管改革的路子。各市局要对本市的改革试点工作加强领导和指导,总结推广本地改革试点的成功做法,逐步推动全市改革工作的开展。尚未开展改革工作的单位,要认真学习借鉴试点单位的经验,着手研究适合本地征管改革的步骤和措施,做好改革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为今后按时按质完成本地改革任务打好基础。
  三、加强信息反馈,确保征管改革顺利进行征管改革是全省地税系统的一项重要工作,需要统筹考虑,各地在征管改革过程中,应注意保持上下联系,加强信息反馈,遇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各市局应于八月底前将贯彻落实本通知的具体情况书面报告省局,省局将在今年年底前组织力量对各地的改革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案的通知(1997年2月21日国税发[1997]27号)(略)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