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专利管理局、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专利管理局、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专利产品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粤专实[1999]58号
广东省专利管理局、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专利产品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粤专实[1999]58号
全文有效
1999年11月11日
各市、县专利管理机关、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了鼓励发明创造,促进专利技术实施,扶持拥有自主专利权和市场前景好的技术产品以至产业的发展,更好地为我省科技进步和经济建设服务,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决定》(粤发[1998]16号)中有关专利产品税收优惠政策的精神,制定了《广东省专利产品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困难和问题,请及时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