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资金账簿和辅助账簿是否都需要贴花?
[案例]130005381
依据[88]国税地字第028号规定: 凡银行用以反映资金存贷经营活动、记载经营资金增减变化、核算经营成果的账簿,如各种日记账、明细账和总账都属于营业账簿,应按照规定征收印花税。 银行根据业务管理需要设置的各种登记簿等,其记载的内容与资金活动无关,仅用于内部备查,属于非营业账簿,均不贴花。 又依据《关于农业发展银行缴纳印花税问题的复函》(即财税字[1996]55号): 一、关于你行提出的对策性贷款合同免征印花税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一条“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规定,决定对你行办理的农副产品收购款、储备贷款及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贷款等财政贴息贷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其他贷款合同照章征收印花税。 二、关于你行提出的对资本金、公积金等免征印花税问题,按照国务院从严控制减免税的精神,不再给予特殊政策,一律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