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签订的应税合同如果没有履行,是否可免贴印花?
[案例]130005367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及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1988〕25号)要求,应纳税凭证应当于合同签订时、书据书立时、账簿启用时和证照领受时贴花。 因此,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能否按期兑现,都一律按规定贴花。 对已履行并贴花的合同,发现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一般不再补贴印花。 凡修改合同增加金额的,应就增加部分补贴印花。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