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市公司股票转让如何缴纳印花税?
[案例]130005284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88年第11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条“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中“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如何划定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 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根据上述规定,个人将企业股权转让,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缴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