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888
  • Tax100会员 33180
查看: 1070|回复: 0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深地税发[2009]460号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

4万

主题

4万

帖子

4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2409
2020-8-1 11:42: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深地税发[2009]460号
文件名: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深地税发[2009]460号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9-09-22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
深地税发[2009]460号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
  深地税发[2009]460号
  全文有效
  2009.9.22
  各基层局:
  为简化我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现将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核定征收范围:2005年11月1日以前开发并开始销售且销售期至2005年11月1日以后结束的房地产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可以适用核定征收。
  二、核定征收率:对普通标准住宅销售收入核定征收率为6%,对非普通标准住宅销售收入核定征收率为8%,对写字楼、商铺销售收入核定征收率为10%,对其他类型房地产销售收入核定征收率为5%。核定征收税款包含已预征税款。
  三、执行时间:从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