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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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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广东省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
文件编号: |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
文件名: |
广东省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的通告 |
发文日期: |
2010-03-16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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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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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四海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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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通告
全文有效
2010年3月16日
为加强车辆购置税征管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61号),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决定自2010年4月1日起启用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特此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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