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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地税局 吉地税地字[1998]92号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省农业发展银行的分支代理机构征收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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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etax.jilin.chinatax.gov.cn:10846/work/gnmk/zcfg/mxxx/index.jsp?id=2013001106
发文单位: 吉林省地税局
文件编号: 吉地税地字[1998]92号
文件名: 吉林省地税局 吉地税地字[1998]92号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省农业发展银行的分支代理机构征收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通知
发文日期: 1998-04-13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吉林省地税局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省农业发展银行的分支代理机构征收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通知
吉地税地字[1998]92号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鉴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省级分行以下代理业务的营业税由省级分行集中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由各分支或代理机构就地缴纳的实际情况,为了防止税款流失,加强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现对省农业发展银行省级以下分支或代理机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作如下要求:
  1、对省农业发展银行的分支或代理机构,各地要严格按照其缴纳的营业税为依据,把应征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征收上来,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2、各地要对95年以来农业发展银行的分支或代理机构,进行一次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清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漏税、欠税,及时清缴入库,并将检查结果由地区汇总后于五月末上报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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