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97
  • Tax100会员 33182
查看: 544|回复: 0

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税务局“不罚清单”“轻罚清单”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4600
2020-7-31 10:55: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税务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税务局“不罚清单”“轻罚清单”
发文日期: 2020-07-29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税务局“不罚清单”“轻罚清单”


  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税务局“不罚清单”“轻罚清单”
  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0.7.29
序号

违法行为

适用条件

法定依据

1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
  1.一个公历年度内首次发生且情节轻微;
  2.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改期限内改正;
  3.未造成危害后果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1992年9月通过, 2015年4月第三次修正)第六十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996年3月通过, 2017 年9月第二次修正)第二十七条
2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换证手续
  1.一个公历年度内首次发生且情节轻微;
  2.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改期限内改正;
  3.未造成危害后果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2002 年 9 月通过,2016 年2月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三次修订)第九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996年3月通期限内改正;过, 2017年9月第二次修正)第二十七条
3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1.一个公历年度内首次发生且情节轻微;
  2.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改期限内改正;
  3.未造成危害后果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1992年9月通过, 2015年4月第三次修正)第六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996年3月通期限内改正;过, 2017年9月第二次修正)第二十七条
4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
  1.一个公历年度内首次发生且情节轻微;
  2.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改期限内改正;
  3.未造成危害后果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1992年9月通过, 2015年4月第三次修正)第六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996年3月通期限内改正;过, 2017年9月第二次修正)第二十七条
5

  使用非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1.一个公历年度内首次发生且情节轻微;
  2.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改期限内改正;
  3.未造成危害后果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2010年12月通过,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三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996年3月通期限内改正;过, 2017年9月第二次修正)第二十七条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