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069
  • Tax100会员 33649
查看: 669|回复: 0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琼地税函[2006]126号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3197
2020-7-29 13:00: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琼地税函[2006]126号
文件名: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琼地税函[2006]126号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6-06-12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琼地税函[2006]126号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琼地税函[2006]126号
  全文有效
  2006年6月12日
  各直属地方税务局、省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54号)转发给你们。保险营销员取得的佣金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应先扣除40%的展业成本,再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余额按劳务报酬所得,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本通知自2006年6月1日起执行,《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地税发[2002]263号)同时废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