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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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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
文件编号: |
琼地税函[2013]445号 |
文件名: |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琼地税函[2013]445号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
发文日期: |
2013-07-30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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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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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四海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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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琼地税函[2013]445号
全文有效
2013年7月30日
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各直属稽查局,省局各部门:
根据省局领导变动情况和提高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质效的工作需要,经省局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将海南省地方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作如下调整:
主 任:麦正华
副主任:分管政策法规工作的局领导
成 员:审理的重大税务案件所涉及的税收业务的分管局领导 , 政策法规处、督察内审处、征收管理处、营业税处、地方税处、所得税处、耕契税处、纳税服务处、省局稽查局、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省监察厅驻省地税局监察室主要负责人。
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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