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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琼地税函[2013]552号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营改增试点税收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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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琼地税函[2013]552号
文件名: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琼地税函[2013]552号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营改增试点税收管理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3-09-1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营改增试点税收管理的通知
琼地税函[2013]552号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营改增试点税收管理的通知
  琼地税函[2013]552号
  全文有效
  2013年9月11日
  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前期省国税局已确认的营改增纳税人名单下发给你们(截止2013年9月6日国税发来,具体名单请到省局FTP:/营业税处/营改增/第四阶段/目录下载),并就营改增试点后续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根据营改增的试点税收政策,加强营改增后地税税收的征管,尤其是对国税部门确认的“非营改增户”、“无法联系户”的税收征管,与国税之间做到管理无缝对接,防止“两不管”现象的出现。
  二、要正确理解营改增的相关税收政策。一是在日常的税务登记、申报管理中准确确认营改增业户;二是防止将营改增户的确认片面地理解为业户管理的整体移交,以致撒手不管;三是正确把握营改增户仍然存在着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可能,这类业户实际是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国地税共管户,同时尚有各个地方税种的管理。
  三、注意定期查阅国税部门有关营改增户陆续确认的信息,并做好相应的征管工作。
  在营改增试点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局相关业务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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