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防伪税控系统因技术原因导致开票日期认证不符是否给予抵扣问题的通知
桂国税传[2000]第99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防伪税控系统因技术原因导致开票日期认证不符是否给予抵扣问题的通知
桂国税传[2000]第99号
全文有效
2000年11月27日
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伪税控系统因技术原因导致开票日期认证不符问题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0]43号)称:由于软件设计原因,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少数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认证时通过密码还原的日期与票面开具日期相差1天,造成认证结果票面日期与开票日期不符,其他内容相符。经研究决定,对这类发票,在软件修改完善之前,视同认证相符.给予抵扣。请遵照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