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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揭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4号 揭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实地查验有关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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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揭阳市国家税务局
文件编号: 广东省揭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4号
文件名: 揭阳市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揭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4号 揭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实地查验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文日期: 2014-08-14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揭阳市国家税务局
揭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实地查验有关问题的公告
广东省揭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4号


  揭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实地查验有关问题的公告
  广东省揭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4号
  全文有效
  2014-08-14
  根据《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实地查验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12号)第一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十万元的(含十万元),主管税务机关不需事前进行实地查验;对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元,且发票使用量较大的(具体数量由各地市税务机关确定),区县级税务机关应对其开展事后的实地查验”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结合我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源管理实际情况,对“发票使用量较大”的具体数量明确为“超过25套(含25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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