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国家税务局
汕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汕国税公告〔2017〕1号
汕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汕国税公告〔2017〕1号
全文有效
2017-04-27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汕头市国家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新一批《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标题 | 发文日期 | 文号 | 备注 | 1 | 《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工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 2005年7月29日 | 汕国税函〔2005〕184号 | 全文废止 | 2 | 《转发广东省国税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 2003年12月9日 | 汕国税发〔2003〕268号 | 全文废止 | 3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煤炭行业税收管理的通知》 | 2005年12月5日 | 汕国税发〔2005〕232号 | 全文废止 | 4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行办税公开的意见通知 | 2007年1月8日 | 汕国税发〔2007〕3号 | 全文废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