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2393
  • Tax100会员 33205
查看: 581|回复: 0

中山市国家税务局 中山国税公告2017年第1号 中山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4万

主题

4万

帖子

4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2409
2020-7-27 13:00: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中山市国家税务局
文件编号: 中山国税公告2017年第1号
文件名: 中山市国家税务局 中山国税公告2017年第1号 中山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日期: 2017-05-1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中山市国家税务局
中山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中山国税公告2017年第1号


  中山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中山国税公告2017年第1号
  全文有效
  2017-5-1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中山市国家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新一批《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题

发文日期

文号

1

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20031219

中山国税发〔2003233

2

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工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200589

中山国税发〔2005140

3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行办税公开的意见的通知

2007130

中山国税办转字〔200717


  关于《中山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时间:2017-05-10
  来源:中山市国家税务局
  一、制定背景
  为落实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号)和《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6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抓好工作落实的意见》(税总发〔2015〕7号)的要求,中山市国家税务局在全系统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制定的必要性
  税收规范性文件是税务机关行使权力、实施管理的重要依据,对纳税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影响重大。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助于完善税法体系,规范税务机关行政执法,便于纳税人及时了解掌握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的变化情况。因此,中山市国家税务局在日常清理、集中清理基础上,持续开展文件清理工作,并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的有关要求,对于在文件清理后续工作中发现的需进一步清理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以公告形式统一公布废止的文件目录。
  三、主要内容
  本公告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3件。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