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延长2017下半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款纳税期限的通告
深地税告〔2017〕9号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延长2017下半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款纳税期限的通告
深地税告〔2017〕9号
全文有效
2017.12.29
为更好地落实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减税降负政策,进一步方便纳税人申报缴纳2017年下半年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广东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现将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2017年下半年的纳税期限从2018年1月1日至15日延长到2018年3月31日。
特此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