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新兴县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新兴县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新兴县税务局公告 2018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新兴县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新兴县税务局公告 2018年第2号
全文有效
2018.7.20
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发布)规定,我局对现行有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废止失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标题 | 发文日期 | 文号 | 1 | 新兴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新兴县国税系统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 2013年10月23日 | 新国税发﹝2013﹞95号 | 2 | 转发关于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01年11月14日 | 新地税发〔2001〕190号 | 3 | 新兴县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从租计征)纳税期限的公告 | 2017年2月15日 | 新兴县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7号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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