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饶平县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饶平县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饶平县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饶平县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饶平县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全文有效
2018.7.20
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发布)规定,我局对现行有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全文废止失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标题 | 发文日期 | 文号 | 1 | 转发关于加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增值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1999年10月15日 | 饶国税发〔1999〕148号 | 2 | 转发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 | 1999年10月15日 | 饶国税发〔1999〕147号 | 3 | 转发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 | 2000年3月30日 | 饶国税发〔2000〕048号 | 4 | 转发关于加油站一律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税的补充通知 | 2002年3月15日 | 饶国税发〔2002〕102号 | 5 | 转发关于《广东省出口商品发票》使用问题的通知 | 2002年6月25日 | 饶国税发〔2002〕232号 | 6 | 转发关于明确生产企业出口视同自产产品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 | 2003年4月4日 | 饶国税发〔2003〕107号 | 7 | 转发关于加强以农业产品和废旧物资原材料的出口货物税收管理的通知 | 2003年4月4日 | 饶国税发〔2003〕106号 | 8 | 关于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集中印制管理办法(试行)和全面启用新版普通发票》的通知 | 2003年6月19日 | 饶国税发〔2003〕162号 | 9 | 转发关于《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印有企业名称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2003年6月30日 | 饶国税办转字〔2003〕85号 | 10 | 转发关于开具红字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补充的通知 | 2004年1月7日 | 饶国税发〔2004〕02号 | 11 | 转发关于全省新版普通发票统一收费标准问题的通知 | 2004年1月8日 | 饶国税发〔2004〕04号 | 12 | 转发关于加强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废旧物资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04年4月13日 | 饶国税办转字〔2004〕79号 | 13 | 关于印发《潮州市饶平县国家税务局发票管理制度》的通知 | 2005年7月20日 | 饶国税发〔2005〕61号 | 14 | 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个体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 2005年8月9日 | 饶国税办转字〔2005〕292号 | 15 | 转发《关于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和进货销货登记簿的通知》 | 2005年9月14日 | 饶国税办转字〔2005〕330号 | 16 | 关于转发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06年7月27日 | 饶国税函〔2006〕24号 | 17 | 关于加强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 | 2008年6月25日 | 饶国税发〔2008〕46号 | 18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管理系统推行工作的通知 | 2008年10月22日 | 饶国税函〔2008〕36号 | 19 | 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出口退(免)税分类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 2009年3月24日 | 饶国税发〔2009〕12号 | 20 | 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税收征管工作的贯彻意见的通知 | 2009年6月8日 | 饶国税发〔2009〕27号 | 21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即征即退实施先评估后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09年10月19日 | 饶国税函〔2009〕36号 | 22 | 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管理系统升级使用的通知 | 2010年9月3日 | 饶国税函〔2010〕31号 | 23 | 转发关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若干文件的通知 | 2010年9月20日 | 饶国税办转字〔2010〕312号 | 24 | 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 2011年3月22日 | 饶国税办转字〔2011〕77号 | 25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 | 2011年4月22日 | 饶国税办转字〔2011〕120号 | 26 | 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配合做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征管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 2012年11月8日 | 饶国税办转字〔2012〕328号 | 27 | 转发关于湛江海洋石油企业使用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的批复 | 2012年12月29日 | 饶国税办转字〔2012〕379号 | 28 | 饶平县国家税务局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列名大企业名单的通知 | 2014年6月18日 | 饶国税发〔2014〕122号 | 29 | 饶平县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地方税收管理的若干意见 | 2008年3月24日 | 饶地税发〔2008〕14号 |
2.修改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标题 | 发文日期 | 文号 | 需要修改的条款 | 修改后的条款 | 1 | 饶平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饶平县国家税务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的公告
| 2015年12月22日 | 广东省饶平县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号 |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税总发〔2014〕107号)关于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动态调整机制的要求,饶平县国家税务局依据《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的通知》(税总发〔2015〕74号)、《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更新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的公告》(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1号)、《潮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更新潮州市国家税务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的公告》(广东省潮州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5号)等相关文件,制订《饶平县国家税务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并进行公告。 |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税总发〔2014〕107号)关于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动态调整机制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饶平县税务局依据《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的通知》(税总发〔2015〕74号)、《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更新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的公告》(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1号)、《潮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更新潮州市国家税务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的公告》(广东省潮州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5号)等相关文件,制订《国家税务总局饶平县税务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并进行公告。 | 全县国税系统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潮州市国家税务局的决定,全面落实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或者变相审批。要积极开展宣传,将《饶平县国家税务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 全县税务系统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以下简称“广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以下简称“潮州市税务局”)的决定,全面落实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或者变相审批。要积极开展宣传,将《国家税务总局饶平县税务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 附件1:饶平县国家税务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 |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饶平县税务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 | 附件1中序号1审批部门栏目省级税务机关、地(市)税务机关(2000万以下) | 附件1中序号1审批部门栏目省级税务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广东省暂时调整部分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目录第24项:“一定数额以下的延期缴纳税款审批”该项行政审批的实施机关由省国税局、地税局调整为设区的市级国税局、地税局。 | 删除该内容
| 附件2中序号1项目名称栏目“对办理税务登记(注销、外出经营报验)的核准”中的“对办理税务登记(注销)的核准” | 附件2中序号1项目名称栏目“对办理税务登记(注销、外出经营报验)的核准”中的“对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含清税申报)的核准” | 附件2中序号22 | 整行删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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