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关于新会农商银行和江门融和农商银行合并过渡期内电子缴税入库系统及缴费一户通系统相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关于新会农商银行和江门融和农商银行合并过渡期内电子缴税入库系统及缴费一户通系统相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8.9.18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根据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商业银行组建工作的实施方案》以及江门市政府关于农商银行组建工作的具体部署,新会农商银行与江门融和农商银行(以下简称“两家机构”),经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拟定2018年9月28日挂牌合并组建为江门农商银行。
为配合两家机构对外涉税(费)业务平稳过渡、确保缴税(费)签约和扣缴服务有序开展,现将电子缴税入库系统(以下简称“TIPS”)和缴费一户通系统(以下简称“ETS”)合并过渡期间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TIPS系统
2018年9月21日,暂停办理新会农商银行和江门融和农商银行的TIPS扣税业务,2018年9月22日16时恢复正常。2018年9月21日至2018年9月24日暂停办理新会农商银行和江门融和农商银行的三方协议签约业务;2018年9月25日至江门农商银行行号行名审批前的过渡期内,仍沿用新会农商银行及融和农商银行行名行号办理业务。
二、ETS系统
2018年9月20日17时30分起,暂停办理新会农商银行和江门融和农商银行的缴费一户通批量业务、实时业务和ETS业务。直至2018年9月22日16时起恢复新会农商银行的批量业务、实时业务和ETS业务;2018年9月21日至2018年9月24日暂停办理新会农商银行和江门融和农商银行的ETS签约业务;2018年9月25日至江门农商银行行号行名审批前,停止使用江门融和农商银行行名行号办理ETS签约业务,在此合并过渡期内,新会农商银行和江门融和农商银行两家机构的缴费人均使用新会农商银行行名行号进行签约、缴费和扣款。
三、三方协议业务用章
依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筹建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以及2017年10月19日在江门日报发布的《关于江门新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江门融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合并的公告》,2018年9月28日江门农商银行挂牌后至行名行号审批前,两家机构在TIPS系统和ETS系统三方协议上都统一加盖江门农商银行经办网点业务专用章,印章合法有效。
请相关纳税人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对江门税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