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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关于推行“免费配送发票到家”服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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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27 11:49: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关于推行“免费配送发票到家”服务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9-04-0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关于推行“免费配送发票到家”服务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关于推行“免费配送发票到家”服务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9.4.1
  尊敬的纳税人:
  为全面推进办税便利化,阳江市税务局推出“免费配送发票到家”服务,构建发票业务“线上快捷申请、订单式智能处理、自动发放打印、物流免费配送”服务新模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免费配送发票条件
  纳税人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进行发票领用,并申请通过邮政快递领取。
  二、免费配送发票种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通用机打发票、通用定额发票。
  三、网上申请流程
  (一)提交申请:使用登记时录入的购票人账户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领用”模块提交申请,在【是否选择邮政快递领取】选择“是”,【快递公司】选择“EMS”,邮政快递资费将由税务机关承担。点击“新增”录入可领用的发票信息后,再点击“提交”;
  (二)收取发票:收件人(申请时选择的收件人本人)应出示身份证,当场核对邮件中的发票种类和数量,检查发票是否完好。核对无误后,在收件单上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或发票专用章交投递员。核对发现问题的,应当场将邮件退还投递员。
  四、咨询方式
  网上申请相关事宜,请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进行咨询。邮寄查询相关事宜,请拨打11183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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