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332
  • Tax100会员 33140
查看: 1790|回复: 0

山东省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青地税函[2012]80号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暂停征收发票工本费的紧急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4600
2020-7-25 11: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山东省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青地税函[2012]80号
文件名: 山东省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青地税函[2012]80号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暂停征收发票工本费的紧急通知
发文日期: 2012-07-18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山东省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暂停征收发票工本费的紧急通知
青地税函[2012]80号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暂停征收发票工本费的紧急通知
  青地税函[2012]80号
  全文有效
  2012.7.18
  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
  7月17日市局接市政府《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暂停征收11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青政发[2012]35号),自2012年7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暂停征收税务发票工本费,为确保此项政策的贯彻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停征收发票工本费的范围: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所有在主管地税机关领购发票缴纳的发票工本费,按照市政府文件规定暂停征收。
  二、发票软件系统维护:
  为减轻基层局负担、便于各级操作,市局统一调整大集中系统发票发售流程,并进行纳税人名单维护。
  三、其它事项:
  本通知下发之日至7月1日间,纳税人已缴纳的发票工本费如何处理,待市局请示市政府相关部门后再明确如何处理。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局报告。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