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609
  • Tax100会员 33747
查看: 514|回复: 0

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工作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4600
2020-7-25 11: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税务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工作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9-06-2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9.6.20
  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各县(市、区)税务局:
  为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近期省局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税函〔2019〕104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深入推进税务注销办理程序是持续改进税务管理服务方式,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体现。各级税务机关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通知》文件学习和培训工作,切实做到融会贯通。
  二、学以致用,切实掌握通知要领
  对于《通知》中明确的“免办”、“即办”、“批量零申报”、“证件简化”等业务的条件和适用范围应全面熟练掌握,确保各项优化条件能够执行到位。
  三、把控节点,做好资料归档保存
  准确把握证件资料简化条件,严格按照《通知》执行时间节点,对时间节点之前的资料报送应按照原有的要求执行,做好资料归档整理保存。同时,积极引导一线办税人员做好《通知》的宣传和解释工作,积极引导和服务纳税人办理税务注销业务。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工作的通知
  2.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3.批量零申报确认表


附件: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