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871
  • Tax100会员 28007
查看: 585|回复: 0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赣国税发[2000]49号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商业银行所得税几个业务问题的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6542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6542
2020-7-24 12:50: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文件编号: 赣国税发[2000]49号
文件名: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赣国税发[2000]49号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商业银行所得税几个业务问题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0-01-2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商业银行所得税几个业务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0]49号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商业银行所得税几个业务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0]49号
  全文有效
  南昌、景德镇、九江、赣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商业银行所得税几个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227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城市商业银行固定资产净值与在建工程之和占所有者权益(扣除未分配利润)
  的比例超过50%的,应报省国家税务局批准。凡未经省国家税务局批准的,对超过部分提取的折旧,一律要进行纳税调整,不得在税前进行扣除。
  二、对经济效益好、不良贷款比例低、抗风险能力强的城市商业银行,报经省国家税务局批准,可在税前列支最高不超过税前利润的5%的奖金,经批准在税前列支的奖金不计入计税工资总额。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