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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赣国税发[2005]238号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家税务局“税收服务直通车”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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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文件编号: 赣国税发[2005]238号
文件名: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赣国税发[2005]238号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家税务局“税收服务直通车”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5-09-05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家税务局“税收服务直通车”实施意见》的通知
赣国税发[2005]238号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家税务局“税收服务直通车”实施意见》的通知
  赣国税发〔2005〕238号
  全文有效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全民和谐创业、富民兴赣的重大决策,省局决定以“税收服务直通车”的方式,加强省、设区市两级国税局与纳税人之间的工作联系,更好地服务于企业和地方经济发展。现将《税收服务直通车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各设区市国税局可参照制定本单位“税收服务直通车”具体方案,选择部分重点企业,切实加强与其工作联系和税收服务工作。
  附件:省国税局“税收服务直通车”企业名单
  二○○五年九月五日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税收服务直通车”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省、设区市国税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工作联系,更好地为企业做大做强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税收服务,决定对部分重点、龙头企业开通“税收服务直通车”。
  一、“税收服务直通车”的服务宗旨
  “税收服务直通车”是由省、设区市国税局直接为部分纳税信誉好的重点税源企业、支柱产业龙头企业所提供的一种便利快捷的税收服务通道和税收服务方式。其服务宗旨是:通过与纳税人的直接联系沟通,以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减少环节、提高效率等方式,进一步优化税收公正执法、科学管理、诚信服务环境,促进企业和谐创业、加快发展。
  二、“税收服务直通车”的服务对象
  “税收服务直通车”的服务对象为重点税源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省国税局目前首批暂定17个主要行业、35户企业(名单附后),设区市国税局服务对象由其自行确定。
  三、“税收服务直通车”的服务内容
  (一)党委、政府等部门交办或其他需紧急处理的税务事项。
  (二)企业跨地区经营、设立分支机构或连锁经营等需要由省、设区市国税局协调解决的税收事项。
  (三)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发展以及纳税等重要税务情况进行深入了解,为企业提供合理化建议;
  (四)宣传税收政策,提供税务咨询,在税法框架内为企业提供税收筹划;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税收问题。
  (五)征询企业对国税工作的意见、建议和对税收服务的需求;协调处理国税工作人员税务执法不当、税收服务不到位等问题,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四、“税收服务直通车”的工作要求
  省、设区市国税局设立“税收服务直通车”协调小组,由局领导、办公室、流转税处(科)、所得税处(科)、征管处(科)、外税处(科)、进出口处(分局)、法规处(科)、计统处(科)、稽查局等组成。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流转税管理处(科)。
  协调小组负责对纳入 “税收服务直通车”的企业急需办理的涉税事项、重大复杂的税收问题等进行协调、处理,在办理时简化程序,专人负责,跟踪办理,实行特事特办,帮助企业及时解决问题。
  五、“税收服务直通车”的工作方式
  (一)直接受理。协调小组办公室直接受理需省、设区市国税局协调处理的税收事项以及企业反映的紧急重要情况和问题。
  (二)协调督促。协调小组办公室对企业反映的、属于基层主管国税机关职责权限内应当解决而未能解决的税务事项,负责督促、协调处理。
  (三)定期走访。省、设区市国税局领导和协调小组人员每年定期到企业走访一次,征求企业的意见,了解企业的需求,帮助解决税收方面的问题。
  (四)现场办公。省、设区市国税局领导和协调小组人员对企业需要国税机关解决的紧急税务事项和重要问题实行现场办公,急企业之所急,帮企业之所需,及时解决问题。
  (五)税企座谈。省、设区市国税局领导每年邀请企业负责人座谈一次,讨论税收与企业的发展。
  (六)政策快递。省、设区市国税局负责将新的税收政策与管理动态信息及时传递给企业,每年组织一次政策的业务培训。
  六、办理程序与时限
  (一)政府等部门交办的税收事项或企业直接向协调小组办公室反映的税收方面紧急重要情况和问题,由协调小组办公室及时报告分管局领导,并协调有关处室在10日内处理和答复。
  (二)属于主管国税机关职责权限的,由企业报主管国税机关办理。主管国税机关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对主管国税机关故意不办理或解决不了的,企业可直接向省、设区市国税局协调小组办公室反映,由办公室转有关处室(科)在5日内负责督促、协调处理。
  (三)协调小组办公室对省、设区市局领导就“税收服务直通车”方面的问题到企业走访、调研及时作出安排。
  (四)对企业需要国税机关解决的紧急税务事项和重要问题,协调小组办公室根据需要,报经局领导同意后实行现场办公。
  (五)协调小组办公室根据当前经济与税收的热点问题,提出税企论坛的议题和安排,报局领导同意后组织实施。
  (六)省、设区市国税局办公室和省税收科研所定期向企业免费寄送《税收法规汇编》和《中国税务》江西专栏,省局办公室及时将新的税收政策文件和重要税收工作动态等信息在“江西国税”网上发布,供企业及其他纳税人参阅。
  江西国税“税收服务直通车”网址:http://www.jxgs.gov.cn,电话:0791-6202190、6203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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