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854
  • Tax100会员 28005
查看: 524|回复: 0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赣国税函[2007]90号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烟叶挑选整理复烤业务有关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6542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6542
2020-7-24 12:24: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文件编号: 赣国税函[2007]90号
文件名: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赣国税函[2007]90号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烟叶挑选整理复烤业务有关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发文日期: 2007-03-23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烟叶挑选整理复烤业务有关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赣国税函[2007]90号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烟叶挑选整理复烤业务有关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赣国税函[2007]90号
  全文有效
  2007年3月23日
  赣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石城县烟叶复烤厂烟叶挑选整理业务涉税问题的请示》(赣市国税发[2007]1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对于石城县烟叶复烤厂受托进行烟叶挑选、整理、复烤取得的业务收入,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一并征收增值税的,应当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要求向委托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委托方按照该专用发票注明的税款抵扣进项税额。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