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国税局; 江西省地税局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国税局 江西省地税局关于召开全省财税工作会议的通知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国税局 江西省地税局关于召开全省财税工作会议的通知
全文有效
2008年12月31日
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经请示省政府同意,定于2009年元月10日至11日在南昌召开全省财税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传达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总结2008年全省财税工作,分析把握当前经济财税形势,部署2009年财税工作,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参会人员
1.各设区市、县(市、区)政府分管财税的一名领导;
2.各设区市财政局局长、国税局局长、地税局局长及相应助手各一名,各县(市、区)财政局局长、国税局局长、地税局局长;
3.省直部门分管领导。
三、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为:2009年元月10日至11日,会期一天半,元月9日下午报到。
具体安排为:元月10日上午集中在滨江宾馆大会堂召开大会;元月10日下午至11日上午,由省财政厅在赣江宾馆会场、省国税局在瑞都大酒店会场、省地税局在银星大厦会场分别组织召开分会,其中:各设区市、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省直部门分管领导参加财政分会。
四、其他事项
1.各设区市、县(市、区)政府领导和财政系统参会人员由省财政厅负责安排食宿(地点:赣江宾馆),其中:每个设区市共安排2名司机食宿,每个县(市、区)安排1名司机食宿;国税系统参会人员由省国税局安排食宿(地点:瑞都大酒店);地税系统参会人员由省地税局安排食宿(地点:银星大厦)。
2.鉴于此次会议规模较大,参会人员较多,在参加元月10日上午大会时,请市县参会人员按照《会议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乘车往返。
3.请各县(市、区)财政局接此通知后,及时将政府领导和财政局参会人员名单上报至所属设区市财政局汇总,各设区市财政局务必于2009年元月4日下午下班前将本级及所辖县(市、区)政府领导和财政系统参会人员名单汇总(报名表附后)传真给省财政厅办公室,同时发送excel格式电子版,以便妥善安排食宿。省财政厅联系人:谢宗博,联系电话:0791-7287553、7287560(传真),电子版接收邮箱:czxc@jxf.gov.cn。
请各设区市国税局、地税局参照上述程序于2009年元月4日前将本系统参会人员分别汇总上报至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办公室。
省国税局联系人:陈瑞泉,电话:0791-6201536、6221828(传真),电子版通过内部FTP上报;
省地税局联系人:孙世刚,电话:0791-6426520(传真),13807087301,电子版通过ODPS系统上报。
4.请各设区市、县(市、区)政府、财政系统参会人员于元月9日下午在赣江宾馆3号楼一楼大厅报到,国税系统参会人员于元月9日下午在瑞都大酒店一楼大厅报到,地税系统参会人员于元月9日下午在银星大厦一楼大厅报到。
5.国税、地税系统参会人员请统一着税务制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