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药品购销活动中票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赣食药监市[2009]84号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药品购销活动中票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赣食药监市[2009]84号
全文有效
2009年6月19日
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樟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药品购销活动中票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9]283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要求:
一、本通知自2009年7月1日执行,各地药品监管部门将文件转发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
二、各地要将规范药品购销活动中票据管理与开展药品批发企业专项检查(赣食药监市[2009]75号)工作同步进行,一并总结报省局市场处。
三、今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换证、认证、跟踪、飞检等现场检查过程中,票据管理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之一。
以上请各地遵照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