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173
  • Tax100会员 33685
查看: 665|回复: 0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8号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核定征收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盈利点的公告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1782
2020-7-24 11:46: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8号
文件名: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8号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核定征收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盈利点的公告
发文日期: 2011-12-3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核定征收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盈利点的公告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8号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核定征收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盈利点的公告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8号
全文有效
2011年12月31日
为充分发挥地税职能,支持全民创业,服务经济发展,现将我省采取定期定额征收和按附征率征收管理的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盈利点标准调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盈利点标准调整为:从事销售货物的,月销售额为20000元;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月营业额为20000元;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的,月营业额为20000元;从事房屋出租的,月租金收入为5000元。
二、对实行盈利点征收办法的个体工商户,在盈利点以内的视为无应税所得,不征个人所得税,在盈利点以上的,按规定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本公告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征收问题的通知》(赣地税发[2010]38号)同时废止。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