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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共青团省委 鄂地税发[1999]96号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共青团省委关于重新认定1995和1996年省级青年文明号命名1997到1998年省级青年文明号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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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共青团省委
文件编号: 鄂地税发[1999]96号
文件名: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共青团省委 鄂地税发[1999]96号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共青团省委关于重新认定1995和1996年省级青年文明号命名1997到1998年省级青年文明号的决定
发文日期: 1999-04-3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共青团省委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共青团省委关于重新认定1995和1996年省级青年文明号命名1997到1998年省级青年文明号的决定
鄂地税发[1999]96号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共青团省委关于重新认定1995和1996年省级青年文明号命名1997到1998年省级青年文明号的决定
  鄂地税发[1999]96号
  全文有效
  1997年以来,全省地税系统广大团员青年,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响应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青春献税收、文明建功业”的号召,积极投身到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立足本职岗位,勤奋工作,依法治税,廉洁奉公,文明服务,在税收工作中发挥了主力军的作用,展现了地税部门良好的职业形象,推动了地税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青年集体。
  为了鼓励先进,促进青年文明号活动深入开展,省地税局和团省委决定重新认定武汉市地税局武昌分局征收服务厅等38个单位为省级青年文明号,命名武汉市地税局武昌分局第三稽查所等28个单位为1997-1998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
  希望获得青年文明号的单位要保持荣誉,再接再厉,为全省地税事业做出更好的成绩。同时希望地税系统广大团员青年要以省级青年文明号为榜样,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同心同德,锐意进取,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刻苦钻研业务文化知识,积极完成各项税收任务,促进地税系统两个文明建设健康发展,以优异的成绩和崭新的面貌迎接建国五十周年和澳门回归祖国。
  附件:一、全省地税系统1995和1995年省级青年文明号重新认定单位(略)
  二、全省地税系统1997至1998年省级青年文明号单位(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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