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705
  • Tax100会员 33091
查看: 680|回复: 0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鄂地税办函[1999]1号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关于承包者上交水管单位的承包费征税问题的函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8747
2020-7-22 12:26: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鄂地税办函[1999]1号
文件名: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鄂地税办函[1999]1号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关于承包者上交水管单位的承包费征税问题的函
发文日期: 1999-06-03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关于承包者上交水管单位的承包费征税问题的函
鄂地税办函[1999]1号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关于承包者上交水管单位的承包费征税问题的函
  鄂地税办函[1999]1号
  全文有效
  大悟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承包者上交水管单位水面经营承包费是否缴纳营业税的咨询函(悟水函[1999]1号)收悉。现函复如下:
  关于个人承包水库从事养殖业,并上缴水管单位的承包费应否缴纳营业税的问题,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的规定,水管单位在一定时间内将水库提供给他人使用(从事养殖业),其取得的承包费实质上是向他人提供水库养殖水面的使用权而取得的租赁收入,应按“服务业”税目缴纳营业税。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