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新功能上线的通告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新功能上线的通告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1.02.28
尊敬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提前退休取得补贴收入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补充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9号)规定,我局对网站和征管系统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功能进行了补充完善,在工资薪金所得税目下,修改和增加了“提前退休一次性补贴”和“企业年金企业缴费部分所得”应税项目和相关计算,即日上线运行,请广大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及时依据文件规定,计算申报应纳税款。
附件1-3 |